尊敬的销售伙伴: 您好!
本函旨在告知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针对由一人在同一天进口至美国且价值不超过 $800 的货件制定的指导方针,此类货件可能符合 321 条款(免关税)入境条件。
要查看该指导方针,请参阅与国内库房和运营中心相关的行政命令。 对于类型 86 货件,美国海关还要求物流提供商提交预计到达日期,以确保其不会对由一人在同一天进口且价值超过 $800 的货件实行 321 条款清关规定。 我们建议您查看该指导方针,并与您的物流提供商配合,以确保您的货件符合美国海关的要求并避免延迟。
不遵守美国海关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清关延迟或拒绝。 美国海关或您的物流提供商也可能会联系您,要求您为货件提交其他文件并缴纳关税。
受影响的货件类型
如果符合条件的商品是由“一人在同一天”进口的,且其在发货国家或地区的公平零售价值总计不超过 $800,则美国海关允许该商品免关税及税费入境。
要使亚马逊物流货件符合 321 条款的入境条件,货件文件必须以特定格式写明特定信息,且该货件在给定日期的总价值不能超过 $800。 我们建议您咨询承运人或报关行,以确保您的货件符合这些要求。格式要求
要使亚马逊物流货件符合 321 条款的入境要求,商品所有者必须在装运单或报关申报文件中提供他们的姓名或其公司名称。 使用以下格式可满足美国海关的要求:
[您的法定名称] c/o 亚马逊物流
运营中心地址
虽然 321 条款要求在装运单或报关申报文件中说明商品所有者的身份,但对于发往美国运营中心的所有进口货件,您都可以使用此同一格式。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将进口商品运输至亚马逊。
亚马逊物流团队